第1章社论关于陈清之死作者等风来的猹观猹者周报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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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闲大向来不爱明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好像「结案」这章有书友表示没太看懂,我作为贩卖消息的油腻猹精为大家解释一下。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陈清和赵氏集团的大小姐赵丽娜是夫妻,赵老董事长(丽娜爹)退居二线以后,观山律师事务所签到赵氏集团做法律顾问,大概从这时候开始,陈清就在为和白巧的旧情复燃做准备了。赵老董事长去世以后,白巧来到滨海,正式和陈清发展情人关系。白巧怀孕后,陈清准备和赵丽娜离婚,委托观山律所为他**,在此期间,赵丽娜频繁往返于守恒律所应该是为了求证陈清与白巧的关系以及寻求解决办法。
我猜测,赵丽娜的筹划陈清应该有所察觉,所以他在一周之后立下了一份遗嘱,如果他死去,财产全归白巧所有。而观山律所有赵氏的人脉在,赵丽娜得知了此事。因为遗嘱的缘故,她没有杀掉陈清,只是让其中风,失去行动能力,她好作为妻子名正言顺地接管赵氏集团,先把公司握在手中。
白巧因为陈清中风失去了消息渠道,只好委托侦探社帮助她调查陈清中风的原因,考虑到陈清前途未卜,赵氏集团又已经被赵丽娜控制,白巧打掉了陈清的孩子。但随后赵丽娜故意透露出来的遗嘱内容,又把她放到了诱惑的中心。
盛夏在决定亲自去找白巧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条诱饵,她还把诱饵收为己用,询问白巧陈清认知能力受限了吗?暗示这份遗嘱随时可能失去效力,逼得白巧不得不花一大笔钱从她手里尽快购买遗嘱的影印本。对于白巧来说,陈清已经丧失赵氏集团大权,赵丽娜却大权在握,如果陈清一直中风下去,他的遗嘱不但没法兑现,还随时有可能被赵丽娜篡改或以陈清丧失认知能力为由作废掉,她不能再靠陈清来打擂台了,她必须自己上场,而她上场的必要条件就是,她得名正言顺地拥有陈清的财产,所以她必须尽快杀死陈清,让遗嘱立刻生效。
赵丽娜的局也就做成了,让陈清死于心爱的初恋情人之手,让背叛她的人狗咬狗。
人性就是这样,当诱惑只是空中楼阁之时,人的贪欲是有限的,只是一旦这份诱惑和ta产生某种联系,那么在贪欲和占有欲的双重催化下就会诞生罪恶之花。
举个例子。
你到古代街头随便抓个路人甲,问他:羡慕皇帝坐拥天下的生活吗?想不想夺嫡?
路人甲八成先点点头然后摇摇头,再报官把你抓起来。
这时你从兜里掏出圣旨,“哗”一下打开,俏皮一笑:“surprise~~其实咱家是来传旨的啦!你根本不是什么路人甲,而是皇帝遗落民间的血脉,真龙之子——甲皇子哦!”
然后你再问他:羡慕皇帝坐拥天下的生活吗?想不想夺嫡?
路人甲根本没空理你,人抄起扁担就进宫去了。
对于白巧来说,陈清的遗嘱就是那份圣旨。
在遗嘱出现之前,陈清的钱=赵氏集团的钱=赵丽娜的钱,白巧连争的资格都没有,她打掉陈清的孩子,未尝没有寻求新开始的意思;但遗嘱出现以后,陈清的钱就=陈清留给她的钱=她的钱,她的钱凭什么便宜赵丽娜?
所以促使白巧谋害陈清的不仅是她对金钱的贪欲,还有她对于(自认为)该属于她的钱的占有欲。
那么问题来了,陈清定下这份遗嘱的时间是他中风前一周,彼时赵丽娜还未出手,陈清也没有失去自理能力和人身自由,为什么这么重要的决定白巧却一点都不知情呢?
这对旧梦重圆的“爱侣”,真的,信任,对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