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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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寄住在一对老夫妻家中,本来想等卷毛一醒就接着上路。可卷毛已经昏迷了N天,仍不见转醒。
基本上咱的工作就是把水泼到卷毛脸上,等水蒸发了就继续泼。粗略估计,卷毛的体表温度该有80摄氏度以上,水一碰到他的脸,半分钟内一定消失殆尽。
咱可不是勤奋的人,经不了这样的折腾,等到没人在的时候通常都是把湿布往卷毛脸上一盖就完事。
咱不敢直接接触高温物体,隔着湿布戳了戳,底下触感坚硬。最近几天,卷毛脸上的皮肤开始发黑干燥,症状貌似烧伤病人,咱几乎就要怀疑他的脸是否被硫酸泼了。
每天面对活尸体是有够无聊的,根本不会出现言情剧中昏迷男主叫着前女友的名字,然后紧紧拉住身边照顾他的人,大叫着:“不要离开我!”或者抱住身边的人不放开,接着假戏真做之类的。总的来说,卷毛的睡相还是很好的,不说梦话,不梦游,除了能呼吸,基本上可以当作一具死尸。
扯了扯卷毛的头发,自然卷能达到这种程度,和银时有得一拼。往下瞄,给咱穿能走嘻哈风格的无袖T恤穿在他身上就成了紧身小背心,这就是差距啊。
听闻外面剑晨大叔要走,我连忙追出去:“等等,我送你一程!”来玩笑,无名大叔的中华阁地址都没问来,怎么能放你走。
走了一段路,咱只管盯着脚尖,作淑女状。
结果大叔比我还矜持,一句话也不说,别过头去看竹子。
果然还是要我先开口吗,“这些日子我忙着照顾云大哥,差点忘了向你道谢救命之恩。”秉承楚楚说话原则,一句不离卷毛。
大叔的脸色一僵,抹汗,这僵得也太明显了,“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只是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
“这好办,不如你给我你的住址,我专门去拜访,况且我很想见你的师父呢!”拍手,终于讲到主题了。
“这…”大叔犹豫中。
“怎么,难道你不欢迎?”还是要用到这招吗,我浑身冷汗地做叉腰板脸刁蛮状。
“好吧。”大叔似下了很大决心,递给我一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