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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集市,既有匆忙的脚步,也有狡猾的目光。
总有些想要捡便宜的商人,会在这种时候,盯着那些值钱的货物,并尝试要个高价。
葛朗就是这样一个小个子商人。他带着自己最喜欢的黄帽子在小集市里溜达着,马蹄上的鞍子松垮了也不管,全凭一双罗圈腿夹着。
作为草原商人中的一员,他的生活就是在不同的集市间往返,掌握第一手的价格数字是最重要的,其次就得依靠眼光了。
例如他的黄帽子,野牛皮的顶尖做工,却只用掉了半头羊的价格,那半头羊,还是他用一柄菜刀换的。两笔交易赚的钱不多,但总被他挂在嘴边津津乐道,依为自己的经典案例。
葛朗最喜欢的就是黄昏的集市,某些时候,他就算是早到了,也会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然后等到傍晚再出来寻觅目标。那些着急回家的人,或者担心明天难以卖上好价钱的人,都是被其痛宰的对象。
就是这么一个小招数,便能让他在偌大的草原吃喝20年,至少到今天,他不准备改弦易辙。
葛朗从马背的皮囊里,拿出一罐烈酒,倒在自己的玻璃杯中,然后便啜着它,任由青色的大马在泥泞的土地上慢慢走着。
泥土、酒盅和烈酒,伴随着晚霞、集市和丑男,这是一幕多么不和谐的场景啊。
如果烈酒泉下有知,一定会拒绝葛朗的饮用,尤其是被他倒进玻璃杯中,在纷乱的集市中行走,那场面要有多怪就有多怪。
然而,葛朗的脸上却浮现着自信的笑容。他的这般做派,是在个很高级的宴会中学到的,眼看着那些达官贵人们在红地毯上端着酒杯来回行走,他瞬间就被折服了——有样学样,在自己工作的场所,目前来看是草原小集市,他也要给自己倒一杯酒,放在重金购买来的玻璃杯中,偶尔喝上那么一小口,派头十足。
条件所限,没有葡萄酒,但用烈酒代替之后,效果没有丝毫的减少。除了刚刚路过集市中央时,听到有人轻笑之外,葛朗收获的全是羡慕的目光。
“你,到这儿来。”他的耳边忽然有人唤了起来。
葛朗调整了一下帽子,轻轻的摇晃一下手中的酒杯,觉得生活真是美妙,只需要喝一点点小酒,就会出现幻听。
“你,到这儿来。”耳边的呼唤再次出现。
葛朗眯上眼睛,享受起幻听的美感,只有喝醉的人才能感受到这一刻,要喝醉,可得不少钱呢,看看我的玻璃樽,抿一口便有一壶酒的功效。
赵夜御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父,移动脚步,想要从他的庇护中走出来。
“等一下。”师父一下子拉住他,小声道:“我们不能泄漏痕迹。”
“为什么?做事理应光明正大。”赵夜御的嗓音从儿童时代脱离了出来,智商和做事的方法却没有改变。
师父爱护的拍拍他的肩膀,低声道:“前面康德跟了我很久,然后又消失的太快,我有些担心,等一会吧。”赵夜御说着,再次聚气成束,对着葛朗:“你,到这儿来。”
连说几次,葛朗也知道不对了,脚步挪移间踌躇起来,更连连向四周张望。
他的部族是崇拜雕图腾的,但并不畏惧鬼神,加之天色尚有蒙蒙亮色,故而仅仅是手按在刀剑,人却真的走了过来。
做商人至今,葛朗也是有过不少经历的。
一直到了历练者身边,后者才一把将葛朗扯了进来,一只手压住他的刀,低声问道:“说几句话就放了你,这里是否有什么人,突然变的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