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杀神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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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对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生理机能的停止,还是灵魂脱离肉体的过程?
它究竟是神圣的,还是根本不值一提?
这些问题,曾一度困扰着我。
因为……我常常都要和死亡打交道。
当然了,经历死亡的不是我,而是别人,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
…………
我,名叫杰克·安德森,是一名杀手,很普通的杀手。
在杀手这行中,有很多性格鲜明、个人风格十分强烈的人存在:比如说,有些人会让自己保持某个特定的形象、十几年如一日,只要出现在人前就是那个造型;还有些人会使用标志性的独门武器作案、或是在子弹上刻字,警方只要一看尸体就知道凶杀是出自他们的手笔;甚至有那种只在特定的天气下动手的家伙,为了维持自己的记录,在每次接工作前竟要委托人先提供目标的出行日程以及当地的天气预报。
但无论如何,他们仍算是优秀的杀手,因为只有高手才能有所谓的“风格”,那些连完成任务都费力的人是没资格做其他多余的事的。
和我的那些同行相比,我这个人,就显得很是乏味了。
我可以用任何形象去执行任务,也可以使用手头能拿到的任何武器乃至日用品去杀人。
时间、地点、环境,这些都不重要。
对杀手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完成任务。
而唯一需要的,就是专注。
我不需要风格,更不需要信仰,杀人对我而言,只是一项工作;就像刷碗、开车、电焊这些工作一样,我做这些、并且擅长于此,并不是因为我热爱它,只是为了钱而已。
我完成自己应做的,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不投入任何个人感情,也不做任何自我说服……不多问,不多说,把事情办妥、拿钱,这就是我对工作的理解。
而当我默默地这样工作了二十年之后,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也和那些风格鲜明的家伙一样,有了一个绰号。
他们叫我——杀神。